2003年11月18日14:39


木子美又推新日记 《遗情书》诱发博客文化危机

  昨天凌晨3时44分,在“博客中国”网上发表私人日记“走红”的木子美,推出了最新一则日记——《木子美:那个在新浪被全国人民咒骂的著名女人,此刻与我没有关系》。日记里说:“我是怎么生活的,我就怎么记录,哪怕被干扰、被破坏,哪怕男人们谈‘木’色变”。 

  据报道,笔名木子美的这名广州某媒体25岁的女编辑,因在广州某城市白领读物开设以不同性爱体验为主要文章的个人专栏,在小范围内拥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今年6月19日起,木子美在“博客中文站”开辟了一个网上空间(muzimei.blogone.net),发表名为《遗情书》的私人日记,记述与不同男性之间的性爱经历,从此在互联网一路走红。8月,木子美又在日记中详述她和广州一位著名摇滚乐手“一夜情”的大量细节,披露乐手真实姓名,并评价其性技巧和性能力。这篇日记被迅速传播,引起轰动,并开始在各个论坛广泛流传,《遗情书》的访问量从此激增。木子美的这种坚持,引起了网上网下更多的非议,也使博客文化为大众所认识和熟知。但同时引发了互联网人,尤其是“中国博客”们的担心,担心博客文化在中国的前途。 

  “博客”是指在网络出版和发表文章,而这个名字是随着方兴东和他创办的博客中国网站一起推出来的。方兴东感慨说,自从2002年8月,博客中国开始在国内全面引介blog概念和理念,并且正式给它命名了中国名字“博客”,至今已经1年有余。其间经历了互联网反黄运动等一系列事件,博客终于被国内人士熟知并认同。但是,没想到却是木子美使“博客”家喻户晓。 

  但是,面对“木子美日记”点击率的增加和日益汹涌的“木子美现象”探讨,方兴东等互联网人士开始日益担心起博客文化的前途。就在记者发稿时,方兴东告诉记者,“博客中国”以网站的名义重发了中国《博客宣言》,同时发出了《博客道德规范》。 

  ●各方评说● 

  围绕“木子美现象”,互联网下的探讨更为广泛。有人从法律层面指出,木子美在互联网上发表的日记已经涉嫌触犯有关“网络色情”的禁止性规定;从民法的角度,她将与她发生过性关系的人的名字在互联网上公布,侵犯了这些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著名社会学家李银河认为,“木子美现象”标志着“在中国这样一个传统道德根深蒂固的社会中,人们的行为模式发生了剧烈的变迁”,她呼吁人们宽容以待。 

  《互联网周刊》主编姜奇平认为,“木子美现象”的出现,是博客文化发展的必然,只是时间上来得有点早。他说,像木子美这样极端的社会叛逆者,一般出现在后工业化时期,比如说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国。而目前中国还没有接纳这种文化的氛围和土壤,所以木子美借助博客文化的兴起,提前预支了这种文化,肯定会对社会和博客文化造成冲击和影响。但是,他呼吁人们理性、慎重地对待木子美和博客文化,毕竟我们已经发展到了一个多元化的社会阶段,应该学会宽容。(万兴亚、 王文)

(责任编辑:张爱敬)
性爱日记网上走红 众家评谈“木子美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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