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3月14日11:19


全国“两会”盘点:以人为本尽现细微处
  出席“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我国就业环境存在三大障碍。
  新华社发

  细节,有时常常被人忽略,但细节也往往更能使人看到真实。一份政府工作报告,排出了为群众办7件大事的时间表,从中也读出我国城乡群众可直接受益1936亿元。这都充分反映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修宪为民

  宪法修改关注民众利益

  3月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提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在11项修改内容中,多数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强调征地补偿

  从实际内容看,土地管理法既规定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情形,实质上是征收;又规定了临时用地的情形,实质上是征用。为了理顺市场经济条件下因征收、征用而发生的不同的财产关系,区分征收和征用两种不同情形是必要的。

  ■“保护私有财产”入宪

  首先,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全体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都给予保护,保护范围既包括生活资料,又包括生产资料。其次,用“财产权”代替原条文中的“所有权”,在权利含意上更加准确、全面。最后,我国几个现行法律根据不同情况已经作出了征收或者征用的规定,在宪法中增加规定对私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制度,有利于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关系,许多国家的宪法都有类似的规定。

  ■“建立健全社保制度”入宪

  社会保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尊重和保障人权”入宪

  首先,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这次把它写入宪法,可以进一步为这一方针的贯彻执行提供宪法保障。另外,在宪法中作出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宣示,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有利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和在国际人权事业中进行交流和合作。

  建言为民

  ■李力代表

  为“民告官”设立平台

  建议加快推进司法改革,并考虑设立专门的行政法院系统,受理“民告官”案件,有效规范政府行为。

  ■宫学斌代表

  立法规范食品市场

  建议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制订食品市场准入和食品安全标准的同时,加大打假保名牌力度,以法律框架来规范和净化市场,营造名牌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内外部环境。

  ■石四箴委员

  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建议我国加快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制,尽快出台《食品安全法》;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建立对相关管理人员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加大对造假售假者的处罚力度,令其无力再生。

  ■于保法代表

  应为农民建立医保制度

  建议建立国家辅助的农民商业性医疗保险,即政府推动、商业保险公司专业化运作、卫生部门监管、农民参与的“农村住院医疗保险制度”。

  ■周洪宇代表

  尽快制定《反歧视法》

  建议应尽快制订《反歧视法》,使公民能享受到更广泛的平等权利。

  ■夏家骏委员

  犯罪嫌疑人财产应受保护

  建议在法律没有最终认定之前,犯罪嫌疑人的财产也应该受到保护。

  ■迟夙生代表

  立法保护农民工工资

  建议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约束,使农民工具备“依法讨薪”的资格。

  举措为民

  总理报告排满群众实事

  细细阅读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记者从中发现,这份报告排出了为群众办7件大事的时间表;同时还可计算出,这份报告将让我国城乡群众直接受益1936亿元。

  新华时评

  为民就要强化服务

  温家宝总理3月8日到陕西代表团听取意见,在论及政府职能转变时说了这样一段话:“管理就是服务,我们要把政府办成一个服务型的政府,为市场主体服务,为社会服务,最终是为人民服务。”这是对政府服务职能鲜明而富于新意的阐述。

  现在的许多政府职能部门,从名称到体制,都还打着浓重的“管理者”印记,与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差距不小。例如,各地方的公安交通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都承担着很强的社会服务职能,因而其职能绝不仅仅是“管理”二字所能概括。

  由“管理”者变为“服务”者,不是件容易的事,但却是必须去做的大事。政府以管理者自居,往往易生官僚主义,易高高在上,指手画脚,办事待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种种弊端,我们都有切身感受。而服务职能的缺失,给社会运行带来的不便和低效,更是有目共睹。如人们在办理车证、营业执照、驾照和企业年审等诸多环节中遭遇的不便,就是“重管理、轻服务”带来的后果。

  由“管理”而“服务”,是一种换位,更是一种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要做好服务,建立服务型政府,干部就要有做人民儿女的思想境界。如此,“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就真正落到了实处。

  为民不能应付群众

  赵喜林委员在“两会”上直言抨击当前某些领导干部中“应付群众”的不良政风:一是表现上态度诚恳,内心里无动于衷;二是口头上信誓旦旦,行动上不见落实;三是做应景文章,摆摆样子,搞些宣传,对上邀功请赏,对下敷衍应付。

  干部“应付群众”的做法,在现实生活中时时可见,群众对此十分反感。应付群众,往往是为回避矛盾,逃避责任。应付群众,实际上是害怕群众,心里没有群众,一心想的就是提拔升迁和保位子,不顾群众的安危冷暖。那些但凡常搞应付群众行为的人,大都是作风飘浮,喜欢“作秀”之人,不是一个合格的领导干部。

  反对应付群众,从领导者自身来说,要做到三条:一是心里要装着群众。这样就会善待群众,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是要表里如一,言必行,行必果。群众看干部,不是看他说什么,更要看他做了什么,是不是一心一意地为群众着想,为群众分忧解难。三是要有善待百姓的举措,造福群众的实绩。

  据新华社

  《京华时报》(2004年3月14日第06版)

(责任编辑:周贺)
人大政协十届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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