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28日19:08


甘肃出台新户籍管理制度 取消“农转非”户口

  人民网兰州2003年11月28日电  记者李战吉报道:今日记者从甘肃省公安厅获悉,甘肃从11月起,实行户口迁移条件准入制度,保证公民的迁徙自由。

  户口准入制度的基本条件是:有合法固定的住所、有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就可将户口迁入该省。准入制度取消了“农转非”户口计划管理制度;进一步放宽引进人才户口迁移条件,对外省来甘肃省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实行自愿落户;允许对投资、兴办实业和购买商品房的人员登记落户;取消对迁入城镇投靠亲属落户人员的条件限制;改革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办法,入学时可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解决户口待定人员的户口登记问题。

  甘肃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在户籍管理改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甘肃省公安厅户口证件工作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及时办理户口申报事项。为此,甘肃省公安厅还专门设立举报答疑电话:0931—8535340、8535300,接受群众监督和问题答疑。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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