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5月29日08:41


卫生部公布《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

  本报讯  卫生部昨天公布了《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要求在127个艾滋病防治示范区内率先实施,待逐步完善后将在全国推广。

  卫生部要求在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内的重点人群中建立监测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积极开展各种健康教育,使示范区群众预防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其中,14岁到49岁的妇女及青少年的知晓率要达到85%以上,艾滋病病人及家庭成员知晓率要达到90%以上。示范区内要有完整的医疗救治方案,使所有的艾滋病病人有机会得到免费抗病毒治疗和减、免费机会性感染治疗。按照国家美沙酮替代治疗方案的要求,积极争取开展美沙酮替代治疗的试点并适时进行推广,同时探索开展针具交换工作,以降低毒品危害。在疫情严重地区要开展100%母婴传播阻断工作。在以生产自救为主的基础上开展互助互济,使100%的艾滋病孤儿得到生活救助和免费完成义务教育。

  据卫生部介绍,我国艾滋病流行形势相当严峻。艾滋病的流行呈现快速上升趋势,近几年每年增长幅度已达20%至30%。一些地区已出现大批艾滋病病人,且有部分病人已经死亡,由此引起的社会问题逐渐增多。

(责任编辑:王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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