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18日21:17


国务院颁布《宗教事务条例》明年3月1日正式施行

  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426号令,颁布了《宗教事务条例》,2005年3月1日正式施行。

  《宗教事务条例》是我国宗教方面的综合性行政法规。它的颁布,对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 规范宗教事务管理,都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宗教方面的法制建设,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1994年国务院颁布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两个行政法规,对于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宗教方面出现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客观上要求制定宗教方面的综合性行政法规。

  根据宪法有关规定,贯彻十六大确立的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宗教事务条例》对保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作了明确规定,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作了规范。

  《宗教事务条例》起草工作历时6年,在调研起草过程中,国务院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反复论证,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和征求意见座谈会,充分听取了法律、宗教、人权等学术界专家学者的意见,多次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代表的意见,并研究和借鉴了一些国家在宗教方面立法的经验。《宗教事务条例》是反复协商、集思广益的结果,体现了民主立法的精神。

  《宗教事务条例》实施后,国务院1994年颁布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仍然有效。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高兵强)

人民短信
 
 
 
字号 】 【关闭窗口
打印版 察看感言 Email推荐

热门评论文章

请 注 意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 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 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反映。
关键词:







镜像:日本  教育网  科技网
E_mail:info@peopledaily.com.cn 新闻线索:rm@peopledaily.com.cn

人民日报社概况 | 关于人民网 | 招聘英才 | 帮助中心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ENGLISH  京ICP证000006号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2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