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03日08:22


北京城管首次网上公示非法广告牌
逾期不接受调查处理将被强制拆除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城管执法局获悉,今后凡无主的非法户外广告或设置者和所有权人拒绝接受调查者,市城管执法局都将在北京城管网站上予以公示后限期拆除。这也是市城管执法局在其网站上首次对限期拆除的非法户外广告进行公示。

  记者在公示的告知书中看到,首次被公示的是三处大型单立柱式户外广告,这三处大型户外广告牌分别位于朝阳区五环路内环方向K7.3公里处环铁桥西侧、东侧及昌平区京承高速公路出京方向K20公里处酸枣岭立交桥东北侧,经调查,这三处户外广告均未经市户外广告主管部门审批。

  据了解,《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自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市城管执法局对我市主要环路、高速公路沿线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进行了逐一统计、调查,仅四环路沿线就有楼宇、单立柱式户外广告405块。城管部门将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规定,对未经批准设置户外广告或者到期后未拆除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强制予以拆除,并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但城管执法人员在调查过程中,一些非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设置者或所有人不是不来接受调查,就是故意拖延时间,甚至根本不予理睬,妄图以此逃避处罚。针对上述情况,市城管执法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其网站上公示非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要求其设置者或所有权人,在限定期内持相关证明到市城管执法局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来的,城管执法机关将对上述户外广告视为无主财产,依据相关法规予以拆除。同时,市城管执法局提示非法设置户外广告的设置者或所有人及时登录北京城管网站(www.bjcg.gov.cn),查询相关告知内容。(王薇) 

(责任编辑: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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