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主要贸易伙伴因多种原因,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文件中坚持加入了几项对中国贸易不利的条款。“非市场经济”条款存在明显问题,因为不能反映中国产品的实际情况,客观上鼓励了一些国家运用“市场经济条款”作为贸易保护主义的手段。
据统计,截至2004年2月,中国遭受的外国反倾销已经超过600起,为全球之最。由于其他世贸成员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使得中国企业在应诉国外反倾销调查时处境极为不利,不但败诉率高,而且被裁定的倾销税率也让很多企业难以承受。最重要的是,不承认中国为市场经济国家的规定严重背离了中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是不公平的。 |

“在世界两大权威研究机构——美国传统基金会和加拿大弗雷泽研究所的报告中,中国经济自由化指数排名均领先于俄罗斯。俄罗斯在2003年申请加入世贸组织时被美国认可为市场经济国家,而我国却被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
已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和地区
| 国家 |
时间 |
| 南非 |
2004年6月29日 |
| 贝宁和多哥 |
2004年6月26日 |
| 泰国 |
2004年6月21日 |
| 吉尔吉斯斯坦 |
2004年6月16日 |
| 马来西亚 |
2004年5月29日 |
| 新加坡 |
2004年5月14日 |
| 新西兰 |
2004年4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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