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罗文胜 特约记者 淘尽沙 广州、上海报道
“紫光创投的股权信托操作流程,是不是国人第一桶金暴发心理的群体表现?”朱庆鸿的观点是:紫光创投的信托方案,不仅仅是中国二板候补梯队的样本,同时也在拷问中小企业板的未来。
紫光创投试水
10月18日,一份名为“武汉大学有机硅股权信托”的受益凭证完成其第一阶段转让,清华紫光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创投)间接回收资金500多万元。
此外,紫光创投还将推出与上述信托计划类似的“紫光软件股权信托”:推出100多万股,每股3.9元,预计回收四五百万元。
对照当前“一级半市场”面临的整顿态势,玄机由此而生:紫光创投推出的“股权信托”,和证监会大力打击的“非上市股票股权证民间转让”(即所谓的一级半市场)相比,形式上极为类似。
但负责广州地区一线运作的广州顶尖投资咨询公司(简称广州顶尖)称,紫光创投的股权信托“完全合法”,并向以客户身份出现的记者提供了一份《股权信托合同》,建议拿回去找律师“详加分析”。
“清华紫光在谨慎试水。”广州顶尖高级顾问洪章智说,并称,此模式如能推广,对中国风险投资业“将具有全局性影响”。
洪为台湾籍人士,有8年的海外投行工作经验,他认为,风险基金的生存前提,是远高于一般商业的利润回报率,但退出渠道问题使高回报成为空谈,“紫光创投的股权信托计划,就是要解决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问题”。
紫光创投是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发起成立的一家风险投资公司,注册资本2.5亿元,其12家股东中,有11家为上市公司,风险投资项目十多个,涉及包括武汉大学有机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武大有机硅)在内的10家高科技创业企业。
莫非,在“一级半”市场,清华紫光真的有其合法运作的独家密道?
“这是一个擦边球,处于半明半暗之间。”上海国泰产权技术交易所高级业务经理朱庆鸿称。朱此前曾与洪章智一起运作武大有机硅项目,对整套方案极为熟悉。
据了解,武大有机硅由武汉大学作为主发起人,在整体改制原武汉大学化工厂的基础上,联合中国石化武汉凤凰股份有限公司、清华紫光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2000年12月29日完成股份制改造。
武大有机硅成立时总股本2620万股,目前扩充到5000万股,净资产2.75元每股。紫光创投出资300万元,占11.45%约572万股份,现拿出其中250万股,按照每股4.5元、最低出售限额一万股向社会转让。这250万股如全部卖出,紫光创投将净赚1000多万元。
根据顶尖投资提供的武大有机硅《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股东大会决议文上市辅导协议》、《投资说明书》和《股权信托合同》,结合朱庆鸿的分析,武大有机硅股权信托运作架构,大致循如下脉络:
紫光创投将250万股的股权,委托北京华源兴业有限公司代理出让(简称华源兴业,董事长为胡德华,总经理倪昆);华源兴业再授权委托广州顶尖等多家咨询公司,在上海、广州等城市经手现金收取或转帐,类似旅行社代收款,回款打回华源兴业。至此,整个纵向运作链条和证监会正在取缔“一级半”股权民间转让市场没有什么两样。
不同的地方在于华源兴业环节。朱庆鸿说,设计方案时,在这个环节引入了一个关键要素,即第三方信托代理,“合法实现法人股权自然人化”。
紫光创投与华源兴业签订股权出让代理时,指定倪昆为受让人。2004年5月10日,以倪昆为委托人,福建联华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福建联华)为受托人,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转让股权126.5万股。广州顶尖等咨询公司在一线与客户签订股权转让时,就以此《股权转让协议》为最终签署文件,客户作为受益的第三方。
股权信托的概念,通过这个分工细致的商业布局得以达成。在《信托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对股权信托做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紫光创投的股权信托方案,并不能认定为非法。
“一级半市场”的“财产信托”外衣
事实上,监管当局对“一级半”民间市场的打击,主要基于抑制变相公募的蔓延。这一思路在法理上的体现,主要是证监会《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改制重组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九条。
该条款规定,拟上市公司的发起人不得超过50人。这样一来,作为发起人就被迫选择法人为主的入股方,不能通过大量增加自然人股东来解决出资认股的压力问题。
操作上的解决办法,是按照《信托法》,将其中的一部分人股权,与信托投资机构签定信托协议,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用信托财产出资认股,从而解决发起人人数限制问题。
记者通过电话与福建联华一名姓熊的经理取得联系。熊经理说,客户购进这126.5万股后,受益人股权的管理、运用和处分,将以福建联华的名义进行。由于福建联华只是股份代管,并不是股票交易,所以不属“一级半市场”。
事实上福建联华的权利极为有限。按照与华源兴业签订的《股权委托出让代理协议书》,福建联华虽代为行使126.5万股信托财产所对应的股东权利,但这些权利必须要由倪昆书面指示,如无明确指示,福建联华必须采取弃权的方式行使权力。管理运作中发生信托财产风险损失,由信托财产承担。
“作为整套方案最高保障的信托一方,本身没有负实质性责任,给人一种走形式的感觉。”朱庆鸿说。
某知情人士透露,武大有机硅股权信托方案,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当前市场监管的法理需要。但“一级半市场”存在的混乱状况,如退出机制模糊、非交易过户以及信息发布的透明度等,方案并没有提出很好的解决办法。而且为了迎合监管需要,还制造了新的矛盾问题。
该人士说,由于单一资金信托只需报人总行备案,因此,华源兴业以倪昆这个名字为股权信托合同的委托人,作为“法人股”向“自然股”转变的代名词,避开集合资金信托审批的复杂程序,但此举实际上埋下了纠纷的引子。
更具有“奥妙”的是,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资金信托”不得异地销售,而广州顶尖给客户推荐时也“依法”行事———“我们是财产信托的方式,完全的为客户着想”。这样,不仅仅以股权受益凭证的方式借道“财产信托”,福建联华在其委托下也使这场商业布局完美。
在产品推介过程中,广州顶尖基本上以中小企业板当前36倍整体平均市盈率为卖点,强调上市前购买股票是“原汁鸡汤”,“股本未膨胀,获利未稀释,长期投资甚至获利数千倍!”
“紫光创投的股权信托操作流程,是不是国人第一桶金暴发心理的群体表现?”朱庆鸿的观点是:紫光创投的信托方案,不仅仅是中国二板候补梯队的样本,同时也在拷问中小企业板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