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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2月10日11:31 |
| 中经开清盘近尾声:债权确认20多亿
本报记者 刘雪梅 北京报道 知情人透露,早在2002年3月份,为避免资产和资金转移,由金融工委、人民银行和财政部组成的工作小组就在事先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突然全面接管了中经开。3个月后,央行才宣布正式关闭中经开,清算小组正式进驻公司。 有关人士未透露清算结束后中经开的具体财务状况。只表示,中经开最后确认的总资产为40多亿,确认的债权人共20多家共计20多亿元,可用于清偿的资产约15亿左右。 而中经开2000年报显示,其总资产为154亿元,净资产为22亿元,实收资本为12.88亿元。 如此数字差距,有关人员解释由于此前将财政部委托发放的财政周转金计算在内使总资产虚增,他表示“根据新的《信托法》这部分信托资产应该算作表外资产不应计算在表内”。剔除这部分资产,加上众所周知中经开在银广夏一役中的重大损失,清算小组最后确认的总资产为40多亿。 与中农信、中创宣布清算五六年之久(分别于1997年1月和1998年6月宣布关闭),至今尚未宣布清算工作结束相比,中经开的清算工作称得上是进展神速。 据透露,中经开的清算工作已基本结束,由于尚有中经开控股的10多家子公司尚未最后处理完毕,清算组至今尚未撤消。 “好在这10多家公司除大部分名存实亡外,只有几家正常经营的公司债权、债务需要清理,涉及安置的人员也只有30多人,工作相对简单。” 而中经开之所以能在如此快的时间内结束清算,除了工作组超凡的协调能力和工作技巧外,知情人透露,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中经开绝大部分债权人是企业债权人”。 除此之外,中经开将60多亿至今尚未收回的财政周转金全部撇给了财政部,也是清算组能够轻装前进的重要原因。 而对最后确认的20多家债权人,清算组按一般债权人和委托投资债权人分别进行清偿,一般债权人的清偿率为15%,而委托投资债权人则全额清偿。据此推测其委托投资债权估计在10亿元以上。 中经开最大的债权人———港中旅股份有限公司最后拥有了价值数亿元的原中经开办公大楼,港中旅在中经开究竟有多少债权不得而知。记者多方了解,只知道港中旅是一家总部设在香港的窗口公司,从债务清偿来看,估计应该是属于委托投资债权人。 中经开大幕垂下,昔日旧部孤傲不再。 副总经理龙增来,现为某商业银行基金部副总;总经理助理徐莉,在某证券公司任财务总监。当然这样的际遇不是每一个中经开人能企及的。 据悉,至关闭前中经开117名员工中约50人去了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近40人随证券业务进入银河证券公司;除少数人因退休关系回到财政部外,其余二三十人则选择了“拿钱走人”,据透露这部分员工的平均一次性补偿金约6万元。 1988年4月,由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了中国农业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时值各机关事业单位八仙过海兴办企业的高潮时期。掌握大量资金的财政部也不例外,业务司局几乎都有自己的公司,中经开的前身———中国农业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就是由当时的农村司创办。当时已退休的原财政部副部长田一农担任公司第一任也是唯一一任董事长,总经理则由当时的农村司司长担任。 中经开当时的主要任务是负责财政部农业周转金的委托管理,之后接受全部财政周转金和农综办资金的委托管理。用有关人士的话说,“中经开的角色就是财政部的会计、出纳”。 所谓财政周转金,就是财政部将一部分预算外资金用于安排地方专项投资,比如,某地一农业项目存在资金缺口,征得财政部农村司同意后,农村司就通过中经开向下拨款,而贷款的管理和回收也都由中经开负责。中经开只负责收取代理费。 1992年1月,中国农业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更名为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简称中经信或中经开。其业务扩大至信贷、证券、实业投资等自营业务。 1995年初,原财政部综合计划司司长朱扶林任中经开第二任总经理;“327国债事件”之后,原财政部部长助理韩国春接任中经开第三任总经理。 在那场惊心动魄的“327国债事件”中,以中经开为代表的多方大获全胜,将做空的万国证券送上末路,自此中经开名声大噪。 不过,难以置信的是中经开经此一役却所获不多,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在他的印象中,中经开当时上报的利润显示,327国债仅赢利2000万元。而国家财政因连续提高保值贴补率多支付的十多亿资金究竟让谁笑到了最后,至今仍是个谜。 一种说法是中经开在银广夏上的巨额亏损导致了中经开的毁灭。但有关人士称,在银广夏之前中经开管理混乱,内部斗争复杂,银广夏不过是加剧了中经开的毁灭过程。 “姜和他的副总除了在会上都几乎不说话,即使在会上也多是不同意见间的争吵。”一位人士称,由于中经开是财政部的直属企业,公司员工与财政部或多或少都有些关系,甚至一点小事儿都可能直通部领导,这也注定中经开是个是非之地。 “不过,姜的确是一位想干事儿的人。”这位人士称,“相对于他的前任,姜是收拾摊子的人。直到清算结束,中经开帐上依旧有60多亿财政周转金无法收回。” 姜于1997年5月开始任中经开总经理,财政部之所以选择将姜从大连市财政局长的位置上调任中经开,除了姜出色的工作能力外,恐怕还有其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这部分经验将有助于中经开更好地管理其手上相当数量的农业投资项目。 1998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与所属企业脱钩后,姜拥有了更多的主动权。也就是在这一时间,姜开始了他在资本市场上凶悍征战。 2003年11月11日,姜继增因中经开涉嫌操纵东方电子股价一案在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耐人寻味的是,银广夏七八亿的巨额损失导致了中经开的灭亡;而东方电子五六亿的进帐却让姜继增站到了被告席上。 据这位人士称,东方电子一案最近将再次开庭,从以往中科创的判罪经验来看,姜可能会判法人犯罪,服刑两年,最多三年。 1990年代初期,在全国数百家信托公司中,中经开与广国投、中农信、中创、中银信托、光大国投等七家信托公司号称“八大金刚”。而2002年6月,中经开不幸成为最后一家倒下的“金刚”。 至今曾经身居信托业高处的23家中央级信托公司也只留下了中信信托和中煤信托。 昔日辉煌早已不复存在,中经开之死,不过是一个时代的悲剧,一个时代的结束。 1979年10月4日,我国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宣告成立。当时,国内尚不具备现代信托业的两大生存条件———即相当社会财富的积累和信托需求。 先天不足注定了信托业20年的坎坷道路。 信托业给人最深的印象不是“受人之托,代客理财”,而是“不务正业,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信托公司的业务范围几乎无所不包,既有金融业务,又有非金融业务;金融业务中既有银行业务,又有证券业务;非金融业务中除了实业投资和房地产投资,还有贸易等业务。 “但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好孩子、坏孩子的标签贴到某一个金融门类上去。”一位信托专家称,信托业的悲剧更深层次的是体制方面的原因。 “当信托公司在体制变化时,在不允许吸收存款,不允许有负债业务的前提下,你的流动性又跟不上,信托业的整体衰退就势所难免。”他说,因此,中经开的悲剧不是中经开自身的悲剧,而是信托业的悲剧。 2001年10月,《信托法》的颁布实施,中国真正意义上的信托制度得以建立,而在此期间,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个人财富的积累为信托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踩着中经开们倒下的身躯,经过5次清理整顿之后的信托业开始了自身的价值发现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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