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主站>>观点>>社会走笔 2003年06月03日08:59


未完成招商任务也要引咎辞职?

李文杰

  湖南《郴州日报》报道,郴州市委出台了郴发【2003】9号《关于郴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暂行规定》,该规定明确指出,凡具有包括“连续三年完不成市招商引资任务”等十种情形之一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应当引咎辞职。

    不可否认,“招商引资”的确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一个好办法,只可惜这个办法也并非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如果一个地方的基础发展条件还不成熟,急于进行招商引资,并把招商引资当作一项政治任务,要求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话,肯定是不切实际的。

    再说,发展地方经济也并非一定要依靠招商引资不可,多渠道、多元化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发一些适合本地区的、又具有广泛市场前景的特色项目也不失为是一条好的发展思路。如果一个地方的经济虽然搞起来了,可就仅仅因为没有完成招商任务,难道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也要为此而“引咎辞职”不可?

    由此而论,不完成招商任务就要引咎辞职的做法是不是过于简单、粗暴了?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责任编辑:刘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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