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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21日16:47 |
| 评论靶子:个人合法财产对外转移 非法资金会借机外逃?
评论由头: 申请对外转移的财产应是本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并提供财产来源合法的证明文件,但也不排除可能有部分非法资金想借此通道转移出境。强调对申请人身份的确认和对资金来源的审查。外汇管理部门将与外交、公安、监察、司法以及税务等部门建立沟通和协作机制,共同防范和控制风险。 超过一定金额(等值20万元人民币)的移民财产转移必须“一次申请、分步汇出”,同时根据申请金额设置分层审批。在非常时期,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个人财产对外转移的限额、汇出频率等设定进行调整。 推荐参考: 关注点:开正门还要堵邪路 如果必要的监管难以到位,届时“正门”打开了,“邪路”依然畅通无阻或是“邪路”通过“正门”堂而皇之地变成“正路”,那恐怕中国人民银行的此举只能是防君子不防小人,这显然是个最为恶劣的结果,这也正是善意的人们对此担忧的根本原因。
关注点:允许转移还少啥 反贪部门可以根据一些申请人的反常表现,顺藤摸瓜,及早揪出伪装得巧妙的贪官,保障国有资产不在貌似合法的管道中悄然流失。多了这么一道手续,对光明磊落的申请人而言,并没有增添多少烦琐。财产若确系合法所得,任何时候都不怕查。
关注点:非法资金借机外逃? 在财产转移出国之后,有证据证明该财产系非法所得,应采取何种补救措施等问题都涉及中央与地方、行政与司法、驻外与国内各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由此才能使个人财产转移制度形成一个完整、严谨的流程。
编辑点题: 个人合法财产对外转移的正门打开了,邪路能够堵住吗?各部门协力防范非法财产借机外逃能够取得理想效果吗?申请对外转移财产是否应该到反贪部门登记,说明没有亲友当官?这项举措说明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提高了,随着我国国力的增强,人民币可兑换进程的前景如何?欢迎广大网友各抒己见,进行探讨,请将感言写入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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